中国知网(知网之网)
2021年10月27日,第十一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开幕。图为中国知网的展台。视觉中国供图(资料图片)
视觉中国供图
和知网打官司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89岁的教授赵德馨维权5年后,得到的结果是,官司全部胜诉,获赔70余万元,但是,他的论文也被知网下架。事后,中国知网提出将妥当处理赵德馨作品继续在知网平台传播的问题。可如今,在中国知网数据库检索,可以发现其所著的《中国近现代经济史》一书,论文仍然不可见。在学者看来,大量论文被知网下架无异于“被封杀”,被学术的历史遗忘。
知网把中国学术搬上了互联网,这是一个共识。这不仅是指知网收录的那2亿余篇中文文献。还包括几千万学生、学者,10320种期刊,3万多个高校及研究机构。在中国知网那个蓝色调网站上,一个学术共同体的关系网被塑造出来。据中国知网官方提供的2019年导报,其用户覆盖全球56个国家和地区的3.3万家机构,个人读者2亿人。日访问量达1600万人次,全文年下载量23.3亿篇。
前南京大学学报主编朱剑评价,知网模式已经超越了自身的生产经营,具备了更核心的功能:规约作者、期刊、读者与知网各自的角色定位和相互关系。
在这张巨大的网形成之初,我国的版权法规尚在完善。它从学术期刊、高校获取论文的方式,如今在法律学者看来并不合法,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知网和学术期刊、高校、学者、学生之间的利益分配也被认为“显失公平”。
但当人们发现这点时,已经很难挣脱这张网了。截止2月8日,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为当事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出288条以著作权为关键词的裁定书、判决书。赵德馨起诉知网后,朱剑撰文写道,“挑战知网模式的,赵德馨教授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只是迄今为止最轰动的一个。”
网
一位学术期刊编辑对中青报·中青网说,对中国大陆所有做学术研究的人来说,知网“就像空气” 。没有人能离开空气。
一位研究清史的教授说,知网是他最常点开的数据库。专业常用的中华经典古籍库、国学网要排在后面。有段时间,他经常翻阅的期刊《清史论丛》没有把论文上传知网,他很恼火。因为查数据库非常便利,图书馆里纸质刊物都订得少了,他要找熟人,打电话去找这本杂志里的文章。他看到有研究生撰写论文时,被导师说“文献收集不全”,学生很蒙:“怎么不全啊?我在知网上找的。”
重庆工商大学图书馆馆长告诉记者,在该校图书馆所做的数据库使用情况调查中,使用率最高的前三个数据库,两个都来自中国知网。
一家法学类核心期刊的约稿函里,要求作者随论文“附姓名、职称、单位名称、作者在知网上的‘知网节’截图”,以此反映作者历史发文数据。不少高校在评职称时,还有硬性标准,要求提交发表论文在知网的页面截图,以证真实。网上有人发帖问,“不上知网的,是不是就是非正版期刊?”
在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看来,这种“离不开”是一种“锁定效应”。“所谓锁定,就是供应方或需求方没法转换。可能有一个替代品,但是替代品不能让人彻底弃用它。”他认为,中国知网对上下游形成了典型的“双向锁定”。锁定效应一方面存在于原材料市场——学术论文的供应方,高校、学术期刊等;另一方面存在于需求方,即购买数据库的高校图书馆、科研机构。
南京大学学报前主编朱剑觉得知网走得更深。在他看来,知网是基于海量资源,靠着一套衍生功能,把自己嵌入了科研体制里,实现了对科研工作者的深层绑定。他说,知网是“狐假虎威”,假的是科研体制的“威”,被侵权的学者“并非打不赢官司,而是为了打官司,也许还要搭上自己的学术前程,这就得不偿失了”。
他分析,知网的衍生功能有一大特点,“大多并不直接服务于学术研究,而更多是为了满足现行科研体制和学术期刊体制下行政权利科研管理的需要,最为典型的就是各种排行榜和查重系统”。
但人们并不是每时每刻都能意识到来自这张学术大网的钳制。南京某理工类大学学报前编辑部主任说,他们和中国知网的授权合同,几年一签。有时候到期了,不续约,但也不在意,仍照常把每期论文传到知网上。“也不知道是它宽容我们,还是我们宽容它。”
她说,大家都知道这个网存在很多问题,但“要不是赵教授提起来,在编辑部都不会成为一个话题,因为这个事实在是太老了,久而久之就被忽略了,熟视无睹”。
侵权与隐形的期刊
硕博学位论文和期刊论文,是中国知网的两大文献来源。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丛立先看来,知网在这两条获得论文的路径上都存在侵权行为。
中国知网的官方网站称,其收录自1984年以来的来自470家博士授予单位的38万余篇博士论文,来自753家硕士培养单位的367万余篇硕士论文;收录自1994年以来11215种期刊。
在高校,收录是从一纸“学位论文授权使用协议”开始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名硕士生在2021年毕业时被辅导员告知,“所有人都要签”学位论文授权使用协议。该校这份协议写道:“本人授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这样的条款在高校的“学位论文授权使用协议”中普遍存在。
丛立先说,这样的条款“没给学生什么好处,就要拿走这个权利,不符合合同法的公平原则”。他解释,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在校内提供目录检索和阅览服务。但“公开”或编入其他校外数据库的条款,有待商榷。如果因为版权问题产生纠纷,“学校拿出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是打不赢官司的。”
而在学术期刊编辑部,收录是从一份“版权声明”或“稿约”开始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做过调查,发现学术期刊的版权声明稿约关于版权的声明大同小异,一般说法是:“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该社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并支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
河南某高校学报前主编告诉记者,这个稿约是知网要求他们登出的。
张洪波说,“作者没有站出来否定,不能想当然认为作者漠视了,现在的民法典、物权法对此都不认可,这没有形成合同关系。”
在赵德馨教授诉知网案中,法院的判决也印证了这一说法。事实上,2006年公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明确规定,将他人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需要获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稿酬。这与我国著作权法对纸质报刊转载摘编的规定不同,后者不需提前获得授权,只需支付稿酬。
即使这样,这种并无法律效力的版权声明稿约在学术期刊通行了很多年。这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学术期刊的特点有关。张洪波说,他接触的学术期刊,极少有专门的版权运营人员。一位期刊前主编告诉记者,该刊的几位编辑都要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该刊甚至不存在一个编辑部办公室。
朱剑自1997年担任南京大学学报执行主编,他清楚地知道,中国学术期刊大多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和身份,靠的是行政拨款,发行收入低微,有些刊物甚至从创刊时起就没有真正销售过。对于它们来说,能获得可靠的发行和传播渠道,比增加发行收入更加重要。在20多年前知网出现时,期刊大多还没有清晰的版权(著作权)意识。知网提供了一条通往数字化的捷径,期刊也就顺水推舟地接受了。
他说,作为版权纠纷中的重要一环,学术期刊在案件和舆论中隐形了。由于期刊未按照约定获得作者的合法授权,使得知网成为被告,知网本可以追究学术期刊责任,但知网方却从未追究过。朱剑说,这是因为他们知道,“让期刊签署的是一个即使愿意也无法完全履行的协议。”据他了解,在知网和期刊签订的格式化协议中,并没有关于委托授权一事的具体协议。例如知网将向作者按什么标准支付报酬、授权时限。所以取得作者的合法授权,对期刊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而且,知网向期刊追究责任,也只能追回他们向期刊发放的微薄稿酬,还会引发期刊反感,影响数据源的稳定性。经中青报·中青网调查,4所高校学报,每年从知网获得1000到6000元不等的报酬,据称有的“独家期刊”会上万元。但这样的报酬对编辑部来说,“形同虚设”。一年里期刊有几百个作者,分下去没有多少,所以这笔钱干脆就留在编辑部。南京某理工类高校学报前编辑部主任称,知网打来的钱是按照下载量计算,每年不等,给多少算多少。工作人员曾“暗示”过,这笔钱不用发给论文作者,可以由编辑部留存。
关于这一点,朱剑在15年前就提醒过同行:“各入编期刊面临着双重的侵权和违约风险:对作者是侵权,对数据库是违约。”一旦发生诉讼,期刊将非常被动,“恐怕没有哪一家社科期刊输得起这样的官司”。
1997年,朱剑担任南京大学学报执行主编时,南大学报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数据库。1999年知网推出后,需要重新签署入编协议,“我认为知网的格式化协议既不公平,也有法律风险,故一直拒签,直到知网同意谈判”。所以,南大学报与知网的协议最终经过了逐条修改。而据他了解,大多期刊都没有经过谈判,就直接在知网拟定的格式化协议上签字盖章。“期刊在事实上是消极或被动的。”他一直主张期刊应该联合起来与知网谈判,从1998年开始,他就在各种场合建议全国高校学报研究会重视版权问题,出面与期刊数据库谈判,但呼吁了20多年都没得到回应,他也无可奈何。
朱剑回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绝大多数媒体还没有开始数字转型的时候,学术期刊就开始了数字化。然而,“最早接触的成了交权最彻底的,学术期刊从数字化起步时就把数字化出版和传播完全交给了第三方——光盘版电子杂志社这样的市场化公司。在各色各类传媒中,还没有哪一个像这样主动放弃数字版权,完全听任第三方经营的。”朱剑说。
就这样,学术期刊失去了数字化转型的主动权。知网将所有期刊全部拆解为单篇文献,统一打包销售。朱剑认为,一定程度上,期刊在学术传播中的印迹被抹去,知网似乎成了学术传播中唯一的“大刊”。
2021年,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强调要努力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代表国家学术水平的知名期刊。朱剑觉得目前期刊面临的问题严峻。“我们拿什么来与国际学术期刊出版大鳄比拼,是靠仍在以纸本出版为中心、大量同构却又是单枪匹马的学术期刊,还是靠信息杂陈、硕大无朋却没有边界、没有独立信息源的知网?”“期刊连形象都没有,如何称得上世界一流,如何参与国际竞争,如何为中国赢得学术话语权?”
涨价与被动的图书馆
在这个由知网参与的学术链条下游,以高校图书馆为代表的购买方也积怨已久。
程焕文是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文献资源保障体系(CALIS)专家组成员、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专家组成员、前中山大学图书馆馆长。21世纪初,他就注意到中国知网在市场上一家独大、不断涨价的问题。当时他给中国知网方面写信,信里主要在说:“数据商和高校是共生关系,不能杀鸡取卵。”可十几年过去,价格还是越涨越高。
作为教育部高校图工委副主任委员,2016年,北京大学图书馆停用中国知网数据库以抵制涨价时,他私下曾“请他们坚持”,“必要时可以跟他们说,北大这一家要是那样受欺负的话,我们全国高校全部停购知网。”
后来北大和知网和解,他对他们最后达成的协议内容不得而知。但近几年,他觉得中国知网“口气越来越硬”。2021年12月,他和广东省几十家高校图书馆界一起和知网谈判。知网给出的条件是涨价12%,而其他数据库给出的幅度是3-5%。据他回忆,知网方面态度是“一分钱都不降,就按公司统一的规定”。“大家说好歹降个0.1%,也不行。那么多人谈判也谈不过,个个都要生气,没什么办法,大家都僵着。”
程焕文的焦虑也来自于紧张的图书馆经费。他说,2019年,中国图书馆经费水平达到了高峰,此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缩减公共开支的影响,公共图书馆预算每年都在减少。再加上通货膨胀,图书馆整体的购买力大大缩水。缩减的经费和高涨的价格,意味着图书馆只能买越来越少的资源。
“图书馆的钱就那么多,不考虑图书馆的现实,结果最终是图书馆买不起,对于数据商有什么好处?”“我们要建设什么教育强国、文化强国,结果在知识资源上,给大家造成这么大的困惑,(数据库商)你不是太狼了吗?” 程焕文说。
在程焕文眼里,数据库的定价机制极不透明,比如知网曾模仿国外数据库,把部分期刊从总库抽出来单独售卖。“把150多种医学期刊单独卖5万元,而总库一分钱没有降。没有人告诉我这个数据库是按什么定价,就是稀里糊涂的,一出手就要那么多钱,然后涨价,也讲不出原因来。就像狼和羊,就是它要宰你。”程焕文在各种会议上常碰见数据商代表,他会说,“我们是你们的衣食父母。这应该是一个共同体,利益要平衡。”
这么“狼”的数据库不止一家。2013年,程焕文参加全国高校图工委委员会议,大家讲到资源建设,都说“这帮供货商非常难打交道,谈都谈不下去,面临着种种困难”。他们“对数据商的定价策略、销售策略和涨价行为极其愤怒,一致认为图书馆界必须发出强烈的声音”。在2014 年1月3日,程焕文发表了一篇博文《十问数据商》,后来被图书馆界称为“程焕文之问”,引发了一场图书馆与数据库关系的学术讨论。
一名图书馆学研究者参与了那场讨论。他告诉记者,近些年图书馆发展中最典型的特点就是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崛起。他说,外部利益相关方和图书馆是合作共生的关系,但当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力量过于强大、对图书馆核心业务的渗透过强,图书馆本身的话语权和专业性就会遭遇愈加严峻的挑战,他说。“当外部力量话语权这么强的时候,就不是它适应你的需求,而是你要跟着它走另外一个方向。”
而这种弱势不止存在于图书馆和知网的关系中,还存在于图书馆和国外大型数据库的关系中。
2008和2010年中国高校图书馆发起的两次对国外数据库涨价的抵制均以失败告终。据程焕文回忆,国际数据商的态度强硬,说“可以放弃中国市场”。但失去国际顶尖学术资源,是中国学术界无法承受的打击。“你把它停掉了之后,咱们就像断了粮一样。”于是“只能叫回来继续谈”,最后他们和国际出版巨头爱思唯尔达成了谅解备忘录,原本定于2020年将价格提高到全球水平,现在延迟到2035年。
程焕文觉得,这本质上是保存知识的权力从公共机构向商业机构转移。海量的公共知识掌握在商业机构手里,存在着长期的巨大风险。“没有一家公司能永远存在”,他不知道如果数据商“死了”,这些数据是否还能安全完整地被保存下来。
学术共同体近百年来的约定
面对网络上对中国知网“不公平”商业模式的激烈声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提出了不同意见。他对记者解释,学术作品和文艺作品不同,其本身难以营利,最大的价值是传播出去。而学者虽然不从作品本身获利,却能通过扩大传播,获得更大学术声望,从而获取更多奖金、演讲费等。因此,他认为,学术传播无法严格用版权法规范。“科研领域的事,要尊重行业惯例,学术共同体近百年来的约定,必有其合理之处。”
这一商业模式确实已经延续了近百年。程焕文评价,中国知网的商业模式,其实与全球学术出版巨头的模式没有本质不同。
2017年,英国《卫报》梳理了这“一本万利”商业模式的前世今生。文章称,“纵观人类历史,很难找到像学术出版一样匪夷所思的行业:无数科研人员为之免费供稿、审稿,却还要花钱看论文;来自政府资助的科研经费没有让科研人员成为高收入群体,却给出版商带来胜过苹果、谷歌的收益率;订阅费用压得预算喘不过气,高校却不敢不买。”
这一商业模式在上世纪由出版商迈克斯韦尔开创,利用了科学家对金钱不敏感、不以学术作品营利的特点,把学术出版变成一门好生意。迈克斯韦尔自己曾言:“(我们就是)一台永动印钞机。”
这就是这一“惯例”最大的漏洞——出版商成为最大获益者,纳税人被迫承担了双重负担,却没有获得便捷接近知识成果的权利。政府资助科学研究、图书馆购入数据库,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
学者面临着“从来如此,便对吗?”的拷问。2011年Reddit 的联合创始人之一艾伦·斯沃茨入侵Jstor论文数据库,希望获取论文并免费公开。后来他遭到刑事指控,面临百万美元罚款和最高35年徒刑。2013年,年仅26岁的斯沃茨拒绝认罪,选择自杀。人们称,这位天才“用生命捍卫了互联网的开放和自由”。他曾在2008年写下一篇宣言,其中有一句话是,“信息就是能源。但就像其他能源,有些人想据为己有。”
推动学术成果开放获取的声音此起彼伏。开放获取(OA)是国际学术界、出版界、图书情报界为了推动科研成果利用互联网自由传播而采取的行动。这一模式下,作者承担出版费用,作品向公众免费公开。
2016年,中山大学一名图书馆研究者访谈了几家数据库商,提到“开放获取运动”时,数据库商说,这只能作为一种尝试,不足与整个市场相抗衡。然而5年过去,他从学生变成了学者,他看到OA运动越来越激烈,是一个浪潮,一个方向。
2019年,因涨价过高,加州大学停止订阅爱思唯尔数据库,2021年3月,经过长达20个月的博弈,爱思唯尔和加州大学重新达成合作。加州大学胜利了,不光使订阅价格下降,还推动其发表在爱思唯尔旗下2500多种期刊上的论文100%免费向读者开放。
加州大学谈判团队的联合主席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意味着加州大学三分之一的学术产出都会以OA形式发表。此外,加州大学还有5个正在谈判的协议,如果在接下来2-3年中这些谈判均能成功,校方四分之三的论文都将免费向公众开放。
不得不变
2018年,爱思唯尔全球期刊出版总裁飞利浦·特赫根接受采访时曾说,“中国对于订阅出版的内容需求量很大。我们暂时还没有看到政府表达出对于迅速推动金色开放获取出版模式的愿望,至少没有看到相关政策出台。”订阅出版指的就是上述学术出版百年来的模式。而金色开放获取,指作者支付文章处理费之后,文章免费向所有人开放。
2017年10月24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作为中国首家机构,签署了大规模实现期刊论文开放获取的OA2020倡议意向书(Expression of Interest for OA2020 Initiative)。
2020年5月25日,国际出版巨头爱思唯尔与荷兰达成全球首个国家级全新合作伙伴关系。比起荷兰等国的情况,我国尚未从国家层面明确开放获取的方向。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馆长张晓林在《中国创新战略与政策研究2019》中提出,国家层面应明确支持科研论文开放获取。例如,“所有接受公共科研资助年度经费超过500万元的机构,应制定公共资助项目科研论文的开放获取政策,督促本机构科研人员,尤其是在国际学术组织和国际学术期刊中任职的科学家积极支持科研论文开放获取,督促本机构图书馆推动本机构通讯作者论文立即全面开放获取。”
但有人对开放获取持观望态度,有人认为这可能会变相加重科研机构负担。爱思唯尔全球期刊出版总裁特赫根在2018年说:实现开放获取有点像解决碳排放问题,非常复杂,需要多方共同投入,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可能期待任何一个机构、国家或者是企业能够在明天就解决这个问题。
但爱思唯尔正在前进。按照其官方说法,截止到2020年10月, 爱思唯尔出版了近500种完全开放获取期刊,并且将继续加快新刊发布速度。在爱思唯尔出版的期刊中, 超过90%的期刊提供发表金色开放获取的选项。
正如中国知网在创设之初,就以“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为定位。爱思唯尔也有美好的初心。在他们通行了百年的出版标识上。一个老人站在高大的榆树旁,葡萄藤缠绕在树上,郁郁葱葱,老人伸手摘葡萄。在爱思唯尔官方的解释中,老人象征科研工作者,大树象征人类已经获得的知识,而葡萄藤则是科学知识与科研人员之间的联系。他们希望,爱思唯尔就是那根葡萄藤。画面左侧,两个拉丁文单词传达着对科研工作者的祝福:“永不孤独”。
旧的网一旦打破,新的网需要建立。一个能兼顾版权与传播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商业模式,全世界都尚在探索。在朱剑看来,赵德馨教授诉知网案后,知网模式到了不得不变的时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12月23日在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将对中国知网是否涉嫌垄断问题予以核实研究。不少科研人员担心,对知网进行的反垄断调查,会让这个“大而全”的一站式搜索数据库被拆分。“中国学术传播会倒退回20多年前。”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反垄断法研究者袁野解释,数据库本身的规模不是原罪,反垄断并不意味着要消灭“大而全”的数据库。“反垄断法反的不是这种结构垄断,反的是其行为造成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但是,由于中国知网事实上已具备基础设施的性质,这对我国反垄断领域的行政执法能力是巨大考验。袁野说,“还是要审慎考量,会不会对它的限制,反而影响到了学术数据库的发展。”
尽管中国知网与爱思唯尔等国际出版商经营模式有所不同,但数据库垄断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由于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执法理念不同,目前全球尚未有对数据库进行反垄断调查的先例。“不太可能找一个同类的,但是基础理论上可以找到一些经验,如果说最后根据调查的证据,出台了一个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可能是首例。”袁野说。
对知网价格问题的抱怨已经持续了至少5年,袁野猜想,反垄断执法机构没有进行调查,就是考虑到要进行更审慎的考量。我国反垄断法颁布于2008年,还比较年轻。“行政执法机构自己也在进行不断的摸索。”而袁野在最近公布的一些反垄断领域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已经看到执法部门用到了一些学理上的先进概念,“对这一块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已经具备了能力和相关知识储备。”
郭玉洁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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