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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证券官方网站(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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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6日 05:05 来源于:烟月稀财经笔记 浏览量:
根据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23年10月17日

根据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23年10月17日起,金元证券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业务范围

自2023年10月17日起,投资者可在金元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均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金元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三、费率优惠

经与金元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金元证券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业务办理的流程、费率优惠期限以金元证券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金元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或者对已通过金元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新增、变更份额类别,则自该基金产品或该类份额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或该类份额上述优惠活动。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金元证券销售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限制如下:货币型基金A类的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限额为1元,货币型基金B类的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限额为5万元(首次300万),其余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限额为10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国金证券的安排为准。

3、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对个人投资者销售。如上述限制有更新,请以金元证券的安排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jyzq.cn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jysa9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并自2023年10月27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并自2023年10月27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3.2申购费费率

注: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份的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注: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将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三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公司旗下基金间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本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直销网点,以及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机构之营业网点。各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的说明。

基金转换的原则:

(1)“份额申请”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2)“定向转换”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名称。

(3)“视同赎回”原则,即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应作为赎回申请纳入转出基金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汇总计算中。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

6、基金销售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8882815

网址:www.jysa99.com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ysa99.com)查询相关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了解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jysa99.com)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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