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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洁(网络黑嘴究竟是谁?一个手机号竟牵出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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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4日 10:05 来源于:烟月稀财经笔记 浏览量:
“你就是小矮子、傻子、笨熊!”这些带有明显侮辱性的词汇,在长达半年时间里,始终困扰着李苏(化名)。作为一名戏剧演员,她在行业内享有盛誉,但无

“你就是小矮子、傻子、笨熊!”这些带有明显侮辱性的词汇,在长达半年时间里,始终困扰着李苏(化名)。作为一名戏剧演员,她在行业内享有盛誉,但无端的网络攻击,却使她平静的生活一再被打破。

2021年6月2日至2022年1月19日,某社交平台一匿名用户多次发布上述恶意诋毁、侮辱、诽谤的言论,屡次公开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甚至在网络上私信提醒其观看,李苏陷入了网络暴力的泥沼。不堪的言语和频繁的骚扰,使其遭受巨大的生理和精神压力,2022年4月,李苏选择将对方账号的使用人褚某和该社交平台告上法庭。

社交平台出具的调查回函显示,涉案账号使用主体身份的信息包括用户填写的姓名、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但奇怪的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指向被告褚某,但经调查,涉案账号绑定的手机号在账号注册时间至侵权内容发布期间指向的实际使用机主却为鲁某。同时,手机号绑定的支付宝账号注册信息查询结果又指向雷某。

一时间,案件扑朔迷离,隐藏在网络背后的“黑手”究竟是谁?鉴于褚某提供了平台账号注册IP地址查询截图、在职证明、支付宝截图、涉案社交平台主页认证信息、以往在该平台发布的信息情况等证据,与涉案账号发布涉案言论存在多处矛盾之处。据此法院认为,判决被告褚某承担侵权责任证据不足。

图源:网络

据了解,这类借助互联网进行造谣诽谤侮辱陷害的案件中,因无法指向具体侵权人而败诉或是无奈撤诉的案件不在少数。

一家新能源技术服务公司也曾面临同样境遇。自2022年6月起,北京某公司发现在短视频平台流传着一则关于公司内部情况的爆料视频。视频称,该公司员工曾受到刑事处罚、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忽悠加盟商涉嫌欺诈等。公司信誉因此遭受重创,客户频繁与其解除合作。然而平台披露的侵权身份信息包含注册手机号1个、绑定手机号2个,但存在手机号解绑、换绑情况,且对应不同时间段。即使对手机号机主信息进行司法调查,可能与侵权行为有关的主体就包括2个单位和1名个人。最终,因难以获知实际侵权人,该公司只能无奈撤诉。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王红霞告诉记者,司法实践显示,若平台提供的网络用户身份信息指向主体不唯一,受害人以及法院在查明实际侵权人方面,就会存在客观困难和不确定因素,原告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可见,平台对于实名制落实存在一定的机械性,允许多个手机号同时绑定一个网络账号,对账号身份证信息实名与手机号实名有可能出现矛盾等问题未进行有效管理,给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逃避责任留下了空间。

针对这一现状,王红霞法官表示,在侵权主体认定存疑时,短信验证日志记录或将成为查明侵权主体的关键信息。为了将网络账号后台实名制落到实处,她建议网络服务平台应当长期保留该信息。

据王红霞法官介绍,此前,在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中,被告赵某一直强调平台上涉嫌侵权的账号绑定的手机号是工作号码,账号注册时该手机号码就不由她实际掌握,因此实际侵权人并非自己。但根据网络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涉案手机号码在2019年4月进行了短信验证操作,且此后,涉案账户仍在发布诋毁他人名誉的内容,此时涉案手机号码是被告赵某在实际使用。法院据此确认侵权行为发生时涉案账户的实际使用人是被告赵某。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目前,“移动电话号码”和“身份证件号码”认证的方式均属于真实身份认证,但适用场景有差异。平台收集用户手机号码是常见的间接实名,即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不足以准确确定特定主体,但通过第三方渠道可验证其真实信息情况。而在一些特殊的网络服务过程中,比如说网络直播、互联网支付、电子金融等领域,需要加强版的实名制,如身份证认定、人脸识别等。

“从实践来看,现实中确实存在互联网的虚拟性没有被刺穿情况。网络身份和线下认定并非同一个人,这些网络暴力从事者、组织者、首发者、传谣者,他们觉得自己隐藏颇深,在网络上肆意妄为。因此,未来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复合型实名制,即确保注册账号的身份信息和使用者的一致性。”朱巍强调,平台应当考虑用技术手段尽快落实实名制,比如采用手机动态码验证、间隔一段时间验证一次、及时更新账号状态、适时引入人脸识别等措施。另外,对于实名制不到位引发的账号买卖、账号非法转让,甚至账号公开交易的现象,若平台表示对此一无所知,难以令人信服也难逃法律责任。因此,平台一方面需要告知用户交易账号的违法性,另一方面要尽快落实复合型认证,清除不能达到真实身份认证标准的账号。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律师表示,用户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绑定平台,导致无法明确实际侵权人,与平台落实实名制不到位存在关联性。他建议,平台在进一步落实实名制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用户注册验证。平台可以加强用户注册验证机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通过身份验证步骤进行确认,增加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考虑在适当情况下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保证生物识别信息和身份证信息核验一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平台应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数据采集、存储、使用、转让和共享等方面做到合规操作,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采取加密技术和安全措施,保护用户隐私。

二是定期校验用户身份。为避免用户注册或绑定时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平台可以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定期校验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

三是建立举报机制。平台可以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用户主动举报虚假账号和不良行为。对于举报属实的情况,平台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封禁虚假账号、删除违规内容,以维护网络平台的正常秩序和用户权益。

四是加强合作监管。平台可以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核查实名制落实情况,监管网络空间。例如加强与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等的合作,共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网络平台的安全和稳定。

另外,针对近年来多起恶意网络造谣、网络暴力、网络侮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风和律师强调,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整治相关网络乱象,一旦查明,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涉及犯罪。根据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针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受害人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实施网络侮辱、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随着国家对于网络安全的重视和从严整治,实名身份认证的落实和上网记录的留存终将使隐藏在网络背后的黑嘴和黑手无处遁形,受到法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范洁

来源: 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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