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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723(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租用办公用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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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8日 09:03 来源于:烟月稀财经笔记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2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灵康”)续租公司实际控制人陶灵萍女士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大厦2704室,并新增租赁2705室和2706室作为浙江灵康办公场所,系浙江灵康正常经营需要。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过去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陶灵萍女士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累计金额为44.72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灵康”)因经营需要,2013年至今,一直租用公司实际控制人陶灵萍女士拥有的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万银大厦的商业用房产2704室,由于上述租赁合同租期将满,为满足浙江灵康经营发展需要,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陶灵萍女士协商,拟续租上述房产并新增租赁2705室和2706室作为浙江灵康办公场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房屋出租方陶灵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陶灵萍女士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累计金额为44.72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姓名:陶灵萍,性别:女,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231970****5369,现居住地为杭州市江干区东方润园7幢****室。

(二)关联关系介绍

陶灵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陶灵萍女士,陶灵萍女士持有其100%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灵康向陶灵萍女士租赁办公用房,该房屋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大厦2704室、2705室、2706室,建筑面积为229.87平方米、175.03平方米、229.87平方米。

(二)关联交易价格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租金金额是由公司调研同地段物业租赁价格后与交易对方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合同双方

出租方(甲方):陶灵萍

承租方(乙方):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

2、租赁房屋情况

坐落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大厦2704室、2705室、2706室。

建筑面积:229.87平方米、175.03平方米、229.87平方米,合计634.77平方米。

3、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租用上述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4、租赁期

自交付日起五年。

5、租金的计算

上述房屋每月租金85,000元/月,二年内不变。自第三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5%。

(二)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上述合同内容已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灵康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陶灵萍女士租赁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大厦2704室、2705室、2706室是浙江灵康经营的需要,以市场价格确定房屋租金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租用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属关联交易,2位关联董事陶灵萍女士、陶小刚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灵康与陶灵萍女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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