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怀孕(女子假孕后对丈夫谎称生子,多次踩点试图抱走他人新生儿获刑)
女子并未真正怀孕,
但为了种种目的竟然假装怀孕,
还在“预产期”离家出走,
后哄骗丈夫称“生下一子”。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
她在多方打探后,
多次踩点试图抱走别人家的新生儿……
日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通报了这起典型案例,
涉事女子姚某因犯拐骗儿童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姚某与甘某结婚后,经验孕棒测出自己怀孕,便将此事告知了丈夫。但为了确认,她再次用验孕棒检测,测出自己并未怀孕。然而姚某并非坦诚告知,而是决定假装怀孕瞒骗丈夫。到了“预产期”,她更是假借去医院生子,离家出走。为继续索要钱财,她还哄骗丈夫称自己已生下一子,却拒绝丈夫探望和见面。
后经多方打探,姚某得知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一代姓人家有新生儿,她便有了将这家人的孩子抱回家向丈夫“交差”的想法。2021年12月,她开车到代某家,以倒开水为由,跟随婴儿的母亲代某进屋,并从代某手里骗过孩子。随后,她边哄孩子边走到车旁,就在她准备跨入车内时,代某将孩子抱回,未得逞的她只能离去。
但姚某并未死心。2022年1月21日,她再次到代某家附近转悠,孩子的爷爷奶奶发现后,双方发生争执。因怀疑姚某为“人贩子”,二老将姚某的车牌号和怀疑事由发到了村社群里,该消息被广泛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引发舆论恐慌。第二天,姚某再次驾车至代家附近,被村民拦住并报警,公安人员到场后将姚某抓获。到案后,姚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以收养为目的,盗窃婴儿,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姚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最终,南川区人民法院以姚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姚某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裁判已生效。
法院表示,拐骗儿童使其脱离家庭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底线,更是对公众道德情感的挑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本案中,姚某在自己未怀孕又急于想要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多次前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某村踩点,多次着手实施犯罪,在村社乃至整个南川区范围内产生社会恐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拐骗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是法院积极开展“打拐”专项行动、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有力举措。
(红星新闻 作者 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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