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理财规定(不义之财不可取 民间借贷须规范)
生活中,一些个人或企业在民间借贷、银行信贷过程中发现二者有时存在利息差,便打起了先从银行贷款,再放贷给他人赚取利息差额的主意。殊不知,此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案情回顾
2012年至2013年,张大强利用其法定代理人及股东身份,以其所在公司名义虚构贷款事由向宁夏某银行进行贷款,经银行审批并转入贷款后,张大强通过自己或他人账户将贷款转借他人,并约定2%到2.6%不等的月利率,赚取利息差。期间,张大强共套取银行信贷资金1740万元,高利转贷获取违法所得247.6万余元。
案件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大强以转贷谋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247.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高利转贷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大强犯高利转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
法官释法
本案中,张大强向银行套取信贷资金后转贷他人牟利,与其贷款时提交的贷款事由不符,违背了与银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信贷资金脱离监管或难以监管,资金安全难以保障。且其通过转贷他人从中获取银行管控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利率差进行牟利,扰乱了国家对资金投向、利率宏观管控等政策导向,危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意识素养。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时刻铭记“不义之财不可取”,用科学的方法管理个人自有资产,合理规划理财方式,切莫触犯法律红线。
法条链接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谋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谋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中姓名为化名)
-
部位(学生班里裸露隐私部位引深思:家校社如何共同应对)
2024-05-26
-
推理电影(趁着假期,这8部烧脑电影看起来)
2024-05-26
-
信息学院(客观理性地聊聊湖南信息学院)
2024-05-26
-
中国汉服(汉服是指中国传统服饰吗?)
2024-05-26
-
乳腺有结节(乳腺结节的症状及治疗方案推荐)
2024-05-26
-
宫颈癌(得了宫颈癌,麻烦一个接一个光4个症状就让人吃不消)
202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