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天天早人日(回顾少女夜班路上遭尾随轮奸抛尸田地 20多年凶手竟“藏”监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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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找到杀害你女儿的凶手了,你们来确认一下吧”,二十年后,警察来到被害人的家中,告诉被害人的亲属,凶手被抓到了,家属们很激动,没想到二十年后案件还能侦破。
就在他们渐渐要失去希望的时候,警察带来的这一消息,让他们这么多年来的不甘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为何凶手这么久才抓到?凶手这么多年究竟藏在哪里?
【案例分析】
这个案例的被害人叫徐婷,徐婷是一个农村姑娘,长得很漂亮,从小父母就对她悉心教导,她的家教非常的好 ,在村里也是人人夸奖的“别人家的孩子”。
徐婷从学校毕业之后,进入到了一家化工厂上班,这个厂子离徐婷家非常的近,总共也就三公里左右的距离,徐婷每天就骑着自行车上下班。
但是徐婷万万不会想到,这个自己每天走,走了十几年的水泥路,会成为自己的葬身之地。
一天,徐婷因为在厂子里加班,下班回家很晚,她从工厂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徐婷想着赶紧骑车回家,到半路的时候,她看到三个男的在路边走着。
其中有一个她见过一次,正当她好奇他们为什么这么晚还在外边的时候,三个人上前,把徐婷拦了下来,想要问路。徐婷是个善良的姑娘,她一看是问路,马上就停下车来告诉他们怎么走。
可是没想到其中一个人直接一把拉住徐婷的车,并给另外两个人使眼色,另外两人立即明白了意思,马上冲过去抱住了徐婷。
此时徐婷才意识到事情不太对劲,想要大喊求救。但是她的嘴巴这时已经被人捂上,她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紧接着三个人把徐婷劫持到路边,对徐婷进行了轮流的性侵。
徐婷当时非常的无助,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事后,其中一个人把徐婷的自行车扔到远处的草丛里。可是等他回来的时候,发现他的剩下两个同伙把人给掐死了。
因为他们说这个女孩见过自己,如果放她回到村子里,那么最后他一定会被告发,索性就把女孩杀了。杀过人后,三人还没有就此作罢,还把徐婷身上的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拿走了。
而这三个杀人犯,是外地人前往江苏打工的。兄弟三人是在砖瓦厂打工,可是砖瓦厂的工资很低,活又很累,他们吃不了这份苦,一天下班在路上走着,就一起商量着想要离开去宁波碰运气。
想象是很美好的,但是他们口袋空空,连路费都凑不够。于是三个人就想着走捷径弄点儿钱。1996年7月30日,正当他们在路边走的时候,徐婷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
徐婷当时打扮的时尚漂亮,还戴着金手环金手表,这三人就动起了歪心思,想着对徐婷下手,徐婷被杀害的时候才刚刚20岁。
徐婷被杀害的同时,家里的父母也是十分的着急,已经很晚了,但是女儿还是迟迟没有回来,父亲着急地给厂子里打电话,询问女儿的情况。
厂子里却说徐婷走了好一会儿了,按照时间推算,现在应该到家了才对。父母察觉到事情不对,于是出门找女儿,俩人沿着女儿回家走的路找了一夜也没有找到。
最后只能到大泊镇派出所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非常的重视,开始沿着村子附近开始找人。徐婷人缘很好,应该不至于跟人结仇,加上也没有人来要赎金,所以就排除了被人绑架的可能性。
她谈了一个男朋友,警方也去男朋友家找过了,也没有人,这个可能性也就排除了。这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情况可让警方犯了难。
不久后,有村民发现,在自家的地里干活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尸体。警察得知这个消息马上前往查看,经检查这个尸体就是他们寻找的徐婷的尸体。
警方赶快搜查周边寻找线索,在不远处,发现了衣服和被扔下的自行车。基本确定之后,警方通知徐婷的父母去认领尸体,徐婷父母到达后看到女儿的样子悲痛万分。
警方还告诉他们,徐婷是被性侵后被杀的,并向徐婷父母承诺说他们一定会抓到凶手。可是他们掌握的线索很少,只提取到了四枚指纹,当时的技术手段,仅靠这指纹,办案难度很大。
警方分析,村里都是熟人,大家都互相认识,伤害徐婷的可能性不大。最有可能的是那些外来务工的人,于是丹阳市的公安局动用了所有的警力。
他们挨家挨户的对外来人员进行指纹对比,但是让警方失望的是,竟然没有一个是符合的。因为这个村子打工人多,流动性非常的大,警方怀疑可能罪犯已经逃走。
于是就开始把重点放在最近离开的人身上,后来警方将嫌疑锁定在五个人身上,警方马不停蹄地对那五个嫌疑人进行排查,可是他们的嫌疑却被一一排除了。
警察始终没有放弃,逐渐的扩大范围进行排查。一年两年过去了,一直都没有结果。这一等就是二十年,二十年后,指纹鉴别技术已经很发达了。
2020年时,警方对徐婷案件进行了再一次的梳理,将当时提取到的四枚指纹用新技术进行矫正,然后跟指纹库里的指纹进行比较。终于,这次有了意外收获,他们发现有一枚指纹跟当时提取到的很相似。
他们赶紧叫来专业人员,进行更加细致的对比,最终确定两枚指纹是一样的,这个指纹就是当年三个凶手中的一个。然而让警方吃惊的是,这人正在合肥蜀山的监狱里服刑。
原来,他们在杀害徐婷之后,逃到别的地方依然死性不改,又犯下了强奸罪,性质恶劣。后被警察抓到,其中一个同伙直接被判处了死刑。
警方后来到蜀山监狱把人带回丹阳,知道这件事的凶手也没有再隐瞒的必要了,在警方的询问下,他全部交代了,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警方问出除了被执行死刑的,剩下的那个同伙的地址。警方马上找过去,可谁知这人已经在2017年的时候发生意外,在浴室里死亡了。
当年的三个共犯人,现在只剩下这个正在服刑的了,尽管已经二十年过去,但是只要是违法依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案释法】
对于这种强奸杀人案件,我国是怎么判定的?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他们的行为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呢?让我们一起往下读。
一、强奸杀人的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次案件中,三个凶手对徐婷进行轮奸,并且强奸完之后,害怕东窗事发,又把徐婷杀害,但就杀害行为和二人以上的轮奸行为,就已经是强奸罪的加重行为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他们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此外,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二、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
因此,超过追诉时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也不能适用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因而导致法律后果消灭。
我国的追诉时效以法定最高刑为基础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种。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追诉时效为5年;
法定最高刑5年以上不满10年的,追诉时效为10年;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的,追诉时效为15年;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
由此可见,我国的最高的追溯时效就是20年了,那么这起案件已经过去二十年了,是不是不能再对他进行惩罚了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国的法律还规定了如果过了20年,认为有必要再进行追溯的,可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这些被批准的条件里就包括了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这种情况。
此三人对徐婷先奸后杀后期还多次进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也特别的严重,这种只要经过了最高任命检察院的核准,是不会影响定罪量刑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都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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