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析论文摘要(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12版))
(上接C12版)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注:永泰有限于2019年9月19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81,940.42万元、90,348.36万元和131,834.8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保持稳定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所致。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的构成及其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2.34%、38.92%和57.15%,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66%、61.08%和42.85%。公司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的比重符合物流行业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稳定、合理,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为主,资产流动性好,可变现能力较强。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1,222.68万元、32,264.66万元和56,315.84万元。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27%、95.11%和95.72%;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租赁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较小。
公司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占比基本保持稳定,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2、盈利能力分析
(1)盈利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4,323.91万元、16,927.50万元和34,881.70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各类服务实现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毛利额构成上看,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仓储堆存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毛利额稳定增长,道路运输系2019年逐渐展开的业务,毛利额贡献相对较小。
(2)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①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专业化的一站式服务提供能力以及领先的行业地位能够保证利润的持续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跨境化工物流领域,拥有近20年的化工品物流经营经验,拥有位于宁波、上海、青岛、天津、香港、美国等地的自有服务团队及服务平台资源,位于宁波、上海、嘉兴的约五万平方米的自有临港化工仓储堆场资源以及位于宁波、嘉兴的专业危化品运输车队资源。公司能够专业、安全、高效的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境内运输、仓储堆存、报关报检、单证服务、港区服务、国际海运、物流信息监控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通过长期经营的积累,公司在业内已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专业化的一站式服务提供能力以及领先的行业地位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②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成本控制能力体现在业务的各个环节,公司主要管理层已拥有公司股份,在工作中“主人翁”意识较强。在采购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各项采购制度,以较为合理的价格采购所需的各项服务;在服务提供方面,公司通过“运化工”平台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努力提高人员、场地、设备的利用效率;在费用控制方面,公司具有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努力减少不必要、不合理的费用开支。公司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是盈利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同时合理使用供应商所给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系由于利润表中非付现因素、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加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经营性应收项目是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相关的部分等。经营性应付项目是指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
(五)关于股利分配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公开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7家全资下属公司,5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全部围绕公司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主业进行,用于加大信息化建设、增强线下自有仓储、道路运输资源的服务能力、境内水上短驳运输服务能力、化工品罐箱设备提供能力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运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备案外,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1、国家政策有利于化工物流行业稳定发展
公司所从事的化工物流行业是现代物流行业的细分领域之一,行业的发展方向与政策和经济环境有密切关系。当前物流行业已被提升至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重要地位,发展高效物流、供应链物流是适度扩大总需求、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社会整体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以来,国家出台并落实了多项政策,旨在为引导产业健康、快速、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物流业进入新的供应链时代。此外,公司地处宁波市,宁波市是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宁波市政府长期致力于培育相关产业发展,2018年的推出的“246”产业集群规划等地方性政策努力将绿色石化产业打造为两大万亿级产业集群之一。上述政策均为化工物流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是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重要前提。
2、化工物流行业市场空间广阔,第三方物流渗透率逐步提高
2017年以来,化工行业整体综合景气指数保持在100以上的良性水平,行业整体维持较高景气度,化工产业的蓬勃发展直接催生了化工物流行业的业务需求,根据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的数据,2018年中国化工物流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4万亿元,到2021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7万亿元。
在化工物流行业市场规模增大的同时,第三方物流渗透率也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化工综合型企业将物流环节的业务剥离,选择第三方专业物流和供应链服务商。根据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预测,2018年第三方化工物流市场占比25%,规模约3,500亿元,预计到2022年渗透率有望较2019年提升7个百分点达到35%,市场规模有望达到6,300亿元,2019-2022年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为14.5%,化工物流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3、公司在化工物流领域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人才和技术储备
公司系专业的化工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深耕化工物流领域近二十年,形成了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为核心,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生态,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化工物流服务和卓越的化工物流解决方案,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人才和技术储备。
公司在化工物流领域内的管理经验丰富,报告期内获得了“2019年中国化物流行业‘金罐奖’安全管理奖”、“2020年中国化工物流行业‘金罐奖’最具成长性企业”、“危化品物流行业安全管理技术创业企业”、“全国危险品物流与运输综合服务百强”、2020年度中国危化品物流管理创新企业、“2020年度中国危化品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先进企业”、“2020年度中国危化品物流安全管理先进企业”、“中国石油化工品运输和物流品牌服务商”、“2020年4A级物流企业”、“2021年度中国危化品物流行业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先进企业”、“2021年4A级物流企业”等多项荣誉,服务水平得到了业内的广泛认可。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和技术储备,始终坚持自主技术创新,培养了一支有着丰富的化工物流行业运作经验的团队,在业务开拓、安全管理、品牌建设、技术研发、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等环节设置有效控制并取得良好效果。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以及专业性强、知识结构丰富的业务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次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发生的次序。
(一)经营风险
1、全球经济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为现代物流业,行业发展与全球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量的增长将提高社会对物流行业的需求,进而推动物流行业的发展。近年来,虽然我国宏观经济一直呈现稳定的中高速增长,也相对拉动了物流行业的发展,但自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疲软,国际贸易增长缓慢,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日渐抬头,特别是2020年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蔓延至欧美等世界主要经济体,将对全球宏观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如果未来因为重大疫情、地缘政治、国际冲突及金融风险等导致世界经济陷入衰退,将有可能使国际间化工品贸易量下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化工行业市场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3、市场竞争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4、行业监管带来的政策风险
公司从事的化工供应链服务业务受到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应急管理部等多个政府机构的监管,主要业务分别需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或经审批、备案后才能开展。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获得了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不存在资质逾期的情况,但若未来公司在经营中因行业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未能顺利办理有关重要资质的续期,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安全经营的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6、永港物流业绩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通过2017年收购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永港物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永港海安从事宁波地区的仓储堆存业务,永港物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永港海安拥有宁波港区内地理位置优越、各项资质齐全的危化品仓库、堆场,报告期内永港物流业务量不断趋于饱和,收入持续上升,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最近一年实现营业收入12,757.34万元,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为5.95%;实现净利润4,713.26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26.93%,整体比例较高。未来如因外部环境或内部经营等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永港物流无法维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导致经营业绩出现波动,从而会对发行人的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内控及管理风险
1、人力资源风险
化工供应链服务涉及的服务产业链较长,公司的发展需要一大批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操作人才、市场营销人才、信息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员工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资源,注重各类人才团队的引进和培养,通过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和人性化的企业文化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但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行业内竞争对手对人才的争夺,将对公司人力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公司可能会面临相关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直接持有公司41.08%的股份,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其配偶金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永泰秦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控制公司8.41%的股份,陈永夫、金萍夫妇合计控制公司49.49%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但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施加影响,从而出现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而影响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生发展结合外延式收购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延伸在化工供应链服务领域的产业链,加快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已有12家。与此相适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人力资源、财务、客户开发与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管控,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继续扩大,未来仍可能存在对下属子公司无法有效管控而导致的管理风险,有可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报告期内相关收购及整合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先后收购了永港物流100%股权、喜达储运100%股权、百世万邦75%股权和凯密克100%股权,通过上述收购掌握了重要的仓储、运输和供应链服务资源,提升了整体服务能力和竞争实力,为打造一站式的化工物流供应链平台奠定了基础。收购完成后,公司对上述公司进行了全方位整合,并加强各公司间业务的协同效应,目前上述被收购资产的运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的业务布局和业绩贡献形成了有效支撑。若公司与被收购的子公司的业务整合无法继续顺利推进或出现偏差,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8,483.75万元、21,939.78万元和47,952.6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36%、23.04%和22.36%,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367.96万元、22,990.96万元和50,300.93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99.46%、99.41%和99.46%。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绝大部分在一年以内,且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信誉较高。公司已加大应收账款控制力度、加强催收,但是随着未来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张,应收账款规模仍可能持续增长,如果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不排除存在发生坏账、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的风险,将会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发行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如果未来国家上述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化工供应链服务业务部分环节涉及外币,存在外币结算需求,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11.41万元、638.35万元和241.6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7%、6.46%和1.0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外币结算的业务量将进一步增长,如未来出现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仍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4、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7.40%、17.84%和16.30%,其中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毛利率分别为14.71%、14.36%和14.15%。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毛利率主要受下游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国际海运费波动、向船舶经营人或代理人的议价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上述因素变化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5、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外延式发展和内生增长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物流服务网络,提高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分别14,264.05万元、14,264.05万元和14,264.05万元,账面净值分别为14,125.21万元、14,062.46万元和14,006.68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针对商誉均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盈利状况良好,公司非因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商誉(即核心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形。但如果未来因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自身经营管理等原因导致商誉出现减值,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收入下降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四)技术风险
信息化管控能力是现代化化工供应链服务的核心竞争能力之一,是公司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率,实现一站式、可视化、全链条化工供应链服务的基础。公司致力于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化工物流领域的应用,并注重信息系统系统安全问题,采取多层次措施保证公司运营的信息安全。但由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迅速,如公司不能加大投入,有效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不断地维护和升级改造,将难以提升公司信息化管控能力,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并存在信息系统发生故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等信息技术相关风险。
(五)其他风险
1、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7.83%、14.67%和26.73%。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在短时间内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规模增幅较大而在短期内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在充分考虑市场潜力、自身管理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如果项目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将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波动受宏观经济、政治、投资者预期、行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次公开发行的价格以及上市后的股票交易价格将受股票市场波动影响,有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提请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时注意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4、不可抗力风险
未来若发生台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要合同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担保合同。
(二)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刑事诉讼案件。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投资者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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