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财投资项目(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聊聊P2P,聊聊资金池)
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聊聊P2P,聊聊资金池
最近,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主要表现在立案数量逐步增加)增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非法集资行为最易触碰的罪名再成谈论热点。
在非法集资活动中,P2P较为常见。在P2P模式下,通常会以债权转让、虚假标、期限错配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设立资金池。资金池的形成往往被认定为在P2P模式下构罪的关键。
何为资金池?通俗讲,资金池就是储存资金的池子。投资者的资金流入平台指定的账户,资金在该账户内停留,就形成了资金池。
资金池形成后,如果资金池账户由平台或者平台运营公司或者其实控人控制支配,则通常会被挪用、匹配项目,进而形成投资者资金无法得以偿还,发生平台最终崩盘的风险。
一、资金池的形成
资金池形成依靠的信息不对称或者投资者只关注回报结果而忽视过程风险所致。一般而言,形成资金池的情况多种多样,比如:
第一债权转让模式。平台运营公司或者实控人将自有资金出借,形成债权后对外转让(通常将债权包装成理财产品)。投资者购买后,资金进入平台运营公司或者实控人控制的账户,进而支配资金。
第二虚假发标。将某一项目标的多次融资或者虚构项目融资,集资资金进入平台运营公司或者实控人指定账户,进而形成资金池。
第三期限错配。将长标拆分为短标,拆标的过程就会形成新账还旧账,形成由平台运营公司或者实控人控制的资金账户匹配项目。
这里有必要着重说明,债权转让本是正常市场行为,何来犯罪?制度特别说明,因为信息不对称,平台运营公司或者实控人如果将同一债权多次发布,自然会形成虚假的债权,或者称为一债多卖。此时,自然会有大量的资金沉淀。
一旦资金大量沉淀,被他人支配、挪用或者挥霍的,将造成严重的后果,包括群体性事件。
二、如何避免形成资金池
实际上,在P2P 模式下,监管部门已经逐步完善并要求各平台设立托管账户,无论第三方托管还是银行托管。如此一来,就能有效避免发生某个公司或者个人实际控制资金而发生平台崩盘、携款跑路等情形。
所谓的银行托管,指的是以客户之名在银行设立账户,商业银行负责资金存取,即由银行发挥监督作用。
三、形成资金池必然构成犯罪吗
形成资金池不一定会造成资金无法偿还的风险,但是这种情况难以避免,而且极易发生被占用的情况发生。
形成资金池之后,不必然发生资金无法偿还的风险,但是设立资金池的行为十之八九会被定性为犯罪行为。P2P具有天然的公开性、社会性特征。而且,平台运营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必然会给予种种承诺,以利益诱导投资者投资。在此种情形下,就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当然,如果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又会被定性为集资诈骗罪。
四、如何开展辩护
在之前的文章中作了分享,有需要的请自主检索或者翻看之前的视频等。
在开展辩护时,没有固定的模式,主要关注于个案。比如在债权转让模式下,如果平台公司或者其实控人将自有资金出借并对外转让的,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一债多卖而形成资金池的行为。
如果有托管银行的,也应当重视审查有没有形成资金池。因为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很多的公司确实引进了银行托管。如果没有形成资金池就可以考虑做无罪辩护。
回顾过往,看P2P市场目前的一地鸡毛,无不让人感慨。虽然此模式几乎全部被否定,但是并不必然因为否定而就必然构成犯罪。回顾过往的案件,很多案件确实是在各种压力下被定性。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后,防范之外的追缴又成为重点工作。而与之向关联的罪名—洗钱罪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常用罪名呢?帮助转移非法集资资金的行为真的存在被认定为洗钱罪的风险。
-
部位(学生班里裸露隐私部位引深思:家校社如何共同应对)
2024-05-26
-
推理电影(趁着假期,这8部烧脑电影看起来)
2024-05-26
-
信息学院(客观理性地聊聊湖南信息学院)
2024-05-26
-
中国汉服(汉服是指中国传统服饰吗?)
2024-05-26
-
乳腺有结节(乳腺结节的症状及治疗方案推荐)
2024-05-26
-
宫颈癌(得了宫颈癌,麻烦一个接一个光4个症状就让人吃不消)
2024-05-26